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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创业工卡」创业工卡出台,在美创业身份问题迎刃而解
2019/10/10 来源:http://www.acius.org 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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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6日, 美国移民局(USCIS)正式提出了 “在美创业外籍创业者特殊工作许可规定” 。
该提案旨在鼓励外籍企业家或创业者赴美创业或扩展业务,一旦批准,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最长能在美国合法工作5年。
值得一提的是,创业者的配偶和孩子也能够获得合法身份一起陪同到美国,且创业者的配偶也可为任一雇主工作。

首次两年特殊工作许可申请条件:
该企业是在首次提出企业家签证申请前三年内创办;
申请企业家签证者,必须持有该初创企业至少15%的股份,并在企业经营中起到核心关键作用。
初创企业有快速发展及创造就业的极大潜力,可通过以下方面证明:
企业收到来自美国投资者(比如风险投资公司、天使基金、孵化器等)至少$345,000美金的投资
获得来自美国政府机构至少$100,000美金的奖励或者拨款
其他证据证明企业能够快速发展及创造就业。
申请三年延期的条件:
初创企业在首次申请企业家签证的两年内一直合法经营并且还有快速发展及创造就业;
申请企业家签证者,两年内必须持有该初创企业至少10%的股份,并在企业经营中起到核心关键作用。
申请企业家签证者证明该初创企业有继续快速发展和创造就业的潜力,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点证明:
企业收到来自美国投资者(比如风险投资公司、天使基金、孵化器等)额外的$50万美元的投资;
企业年收入至少50万美元,并且年利润增长率至少20%;
企业至少增加10个全职工作。
注意事项:
每个初创企业最多可以申请三位创业者特殊工作许可;
创业者特殊工作许可使用达5年上限后,可申请转换为其他合法留美身份。
申请费为$1200美金,打指纹费为$85美金,申请创业者特殊工作许可者在美国境内境外都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