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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L1签证小投入就能实现移民大梦想

2014/03/21    来源:http://www.acius.org    编辑:m_8cad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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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奇美国L1签证 小投入就能实现移民大梦想

  在当前全球一体化的大环境下,有越来越多的外国公司在美国注册分公司,或注册美国公司在外国设立分公司,同时安排经理人去分公司轮换,增加企业的竞争力,以及促进不同文化的交流。美国的移民法对这一类经理人设立了一个单独的签证类型“L1”。

  L1签证是为“跨国公司经理或专业人士”这一类别特设的签证。所谓“跨国公司”是指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办事处或分支机构分处不同国家。美国移民法中的跨国公司特指母公司、子公司、办事处或分支机构分设于美国和L1持有人的所属国的情形。 L1是为方便L1签证的持有人- 跨国公司的经理人和专业人士,在母公司与分公司所属的两个国家之间往返而设立的特殊签证。

  用简单的语言来解释L1签证,就是如果美国的母公司在中国或其他国家设有分公司,在这一海外公司的上述两类人才可以申请L1签证以便往返于两个国家之间。反之亦然,如果中国的某家公司由于业务需要,在美国设立了分公司,因为营运关系的需要前往美国分公司的经理或专业人士也可以办理L1签证。

  所以,L1签证的前提在国内有公司或者在公司工作至少三年以上,并且是主管以上级别或者是技术人才,而且在美国成立了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或者姊妹关联企业,通过这种企业关系来办理L1A或L1B的签证,才可以顺利被派遣到美国公司就职工作,并且可以跟家属一同前往。

  与H-1B签证相比,L1签证有其特有的好处:

  1、L1 签证不需劳工部特许的劳工证(LCA);

  2、L1签证的家人持有 L-2签证, L-2签证持有人可以在美国境内合法工作;

  3、最重要的一点,L1签证持有者办理绿卡时,不需要办理劳工纸(PERM),也不受排期的名额限制,可以在较快的时间内拿到绿卡。

  办理L1签证的申请人,需要在前三年中至少为雇用的公司连续工作一年。申请人的薪资也必须可以满足L1申请人本人在美国的生活需要而不会成为美国的负担。

  如何看待L1签证的期限问题

  在L1类别中的跨国公司经理可以首次获得三年的居留期限,期满后可以获两次延期,每次为两年,因此总居留时间可以累积至七年。在L1B类别中的跨国公司专业人士可以首次获得三年的居留期限,期满后可以获得一次为期两年的延期,因此总居留期限可以累积至五年。 L1持有人如有大量时间不居住在美国,其不在美国的时间可以有条件的从居留期限中扣除。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请联系鹰飞国际,我们会给您专业的回答。

  L1类签证与H-1B签证一样,可以允许签证持有人同时有移民及非移民双重倾向(Dural Intent)。因此,L1类签证持有人递交移民申请并不会影响他们现有的L1身份。此外与H-1B不同的是,L1签证没有名额的限制,也没有最低流行工资的审批要求。

  L1签证与另一种叫做投资移民(EB-5)的移民方式要求又有所有所不同,相比之下L1签证不仅没有至少50万或100万美元的投资资金要求,而且没有在美国请10个美国公民员工的要求。所以在鹰飞国际看来对于那些并没有太多资金实力,或者不想投资太多冒那个大风险的的聪明的中产阶级的投资者来说,L1签证不失为实现移民美国梦想的另一个理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