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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美国L1移民签证获取绿卡的制胜法宝

2014/08/15    来源:http://www.acius.org    编辑:m_8cad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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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十年以来,美国L1签证以其最快、最经济、最稳妥的等优势获取美国移民绿卡备受中国移民认识的特别关注,而且近几年来申请美国职业经理人工作/移民L1签证的人数更是大幅增加,让移民美国的这一绝佳通道成为了时下最流行也是最容易拿到美国绿卡的主流方式。

  随着移民美国的人数越来越多,仅中国一年一名美国的人数就达到数万。但是通过何种移民的方式才是最简约、最快速、最经济的移民途径,才是中国移民者面临的选择难题。

  对此,笔者与美国认证协会中国业务公司鹰飞国际接触,通过国内专业办理承接美国L1签证的权威机构——鹰飞国际来了解更多关于L1签证的详细情况,鹰飞国际的Amy Wang女士从他们专业角度为移民透彻分析通过美国L1签证移民美国获得绿卡的一些列问题。

  笔者:L1签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具备申请资格呢?

  Amy Wang:申请L1签证,是必须要具备三个方面的条件才可以申请,第一个条件:申请人所属于的外国公司必须在美国具有分公司。如果没有,也可以在美国注册成立新的公司,其条件要有办公场所、合法在政府部门注册、足够经济财力来支付员工的酬报;第二个条件是:申请人在申请签证之前的3年中,必须担任经理级或专业性职务,并且至少为同一外国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第三个条件:申请人应将在美国分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专业性职务。

  笔者:据我们所了解,现在那么多人都通过L1签证的途径来移民美国,那L1签证到底具有哪些独特的优势吸引着移民者呢?

  Amy Wang:如果你是国营、集体、三资或私营企业的管理人员,过去三年至少有一年以上的管理经验,就完全可以申请L1签证,持这种签证进到美国,一年后,全家可以申请美国绿卡。如果你早有投资意向,可在进到美国后,从容地考察投资项目,完成投资计划。在美国的分公司成立一年后,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L1签证持有人可依法向移民局申请美国的永久居留,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绿卡”。美国子公司经营额的多少会对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有一些影响,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证明外国母公司和美国分公司都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美国分公司还必须证明在美国长期经营的财务能力,包括营业额、利润、纳税、员工人数等。在美持有L-I签证人士,可按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移民手续和程序简单,所需时间也要快得多。而且L1签证的子女和配偶还可以通过申请附属的L2签证一同前往美国,其陪可以合法工作,其子女可以获得美国公立学校的免费就读资格。

  笔者:L1申请递交后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得到结果?

  Amy Wang:如果是加急申请,移民局会在受理案件之后的15天之内作出决定。受理案件的日期不是指移民局收到文件的日期,是指移民局收到申请以后,检查支票和申请文件没有大的问题之后,发出收据的日期,所以通常会比实际收到的日期晚几天。此处的15天也包括周末和节假日,不是指工作日。如果移民局在15天之内发出补件通知,在收到对补件通知的回应以后,移民局还有15天的时间处理。按照规定,除非移民局进行背景调查,如果加急申请未在15天之内作出决定(批准,拒绝,或补件),移民局必须将加急申请费退还。如果不是加急申请的话,移民局处理的时间一般要3至6个月

  笔者:是否一定要先找会计师注册一个美国公司,然后再找专业机构办理L1?

  Amy Wang:不是,L1对跨国公司的组成有严格的要求,会计师不一定懂移民法,证券法或公司法,最好请律师全程办理。

  笔者:办理L1是否需要在美国租赁办公室?

  Amy Wang:是的,在递交申请前,一定要先租好办公室。办公场所也是美国移民局审核的条件之一。

  笔者:美国公司是否一定要从事和海外公司一样的主业?

  Amy Wang:不是,美国公司可以从事任何合法的生意。比如,海外公司主业是纺织业,美国公司可以从事餐饮,房地产等任何合法的行业。

  笔者:申请人是否一定要是公司的股东?

  Amy Wang:不是,L1的申请人不一定是境外公司或美国公司的股东。法律上对L1申请人的要求是过去三年里至少有一年为境外公司全职工作,和是否是股东无关。

  笔者:在申请提交之后,如果收到移民局对L1申请的补件通知怎么办?

  Amy Wang:现在移民局对L1申请的补件比例一般是47%,当然我们事务所递交的L1申请收到补件的比例不到10%, 90%以上的L1申请都是没有补件的情况下直接批准的。如何应对补件通知主要看补件的内容。一般来说,补件的内容分两种,一种是要求都是客观文件,不需要解释和说明的,比如清楚的护照复印件等,如果收到此类补件通知,应对的策略是越快越好,因为只要提供相应文件基本上都会批准的。然而大部分补件通知的内容属于第二种,要求的是主观文件,即要求说明或解释的文件。对于这样的补件通知,策略是越晚越好,因为补件的机会只有一次,而这类补件移民局通常会给三个月的时间准备,如果过早地递交了回应,事后是不能再补充的。而且,移民局或移民法院也有可能会出台有利的政策或案例。所以应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认真准备,在最后一刻再递交回应,效果才比较好。

  笔者:如何我们已经得到了旅游或商务签证(B-1/2),是否不需要L1签证在美国经营管理公司?

  Amy Wang: 从法律上来讲是不可以的。因为旅游或商务签证(B-1/2)的用途只是旅游或商务考察,不能在美国经营和管理公司。否则,会涉及到移民欺诈问题,这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另外,如果使用旅游或商务签证(B-1/2) 频繁出入美国或在美国长期停留,下次入境时都会有可能受到移民局盘问,怀疑在美国从事和旅游或商务无关的其他活动,甚至有可能拒绝入境并记录在黑名单上。所以,还是应该申请L1才能在美国经营和管理公司。

  笔者:国内公司是否可以购买一个美国公司以后,直接申请三年L1和 EB-1C绿卡?

  Amy Wang:这样的想法经常有人咨询,但只是理论上可行,实际过程中很难做到,原因如下:

  1). 不是购买任何美国公司都可以的。如果只是一个皮包公司或太小的公司,购买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移民局会查看美国公司过去的经营文件。

  2). 在美国购买一个成熟的公司,过程是很复杂的,通常至少要持续数月以上,而且需要律师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指导。

  3). 一般经营好的公司,不会轻易卖出,所以谈判需要更长的时间,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才可能收购成功。

  4). 如果不了解对方公司的实际情况,贸然购买一家公司,购买后也可能面临更多债务或官司的困扰。特别是对于从来没有来过美国或者只来过一两次的人士,风险会更大。

  5). 经常有亲友介绍的一些美国公司出售,但都存在公司规模小,经营过程极不正规,很多法律文件都没有,即使勉强申请L1或EB-1C绿卡也会遇到极大的困难。

  6). 其实购买公司以后直接申请EB-1C绿卡,时间上也并没有节省,因为目前移民局对此并没有加急服务,如果批准了,到广州领事馆面谈时也要一年多的时间,而且又会多一个领馆面谈的环节。

  7). 如果购买的美国公司还会有其他的股东,那么又会有很多潜在的矛盾和风险。

  所以,我们建议,以L1的形式移民美国获取绿卡,最合理的方法还是应该先在美国建立一个新公司,先申请一年的L1,来美后认真地经营公司,在了解美国市场以后,再开始考虑公司购并等事宜,并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的,欲速则不达。因为从申请难度来看,直接申请EB-1C绿卡要比申请三年的L1大,申请三年的L1又比申请两年的L1延期大,申请两年的L1延期又比申请新公司一年的L1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