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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杰出人才移民之“杰出”七大误区

2017/08/30    来源:http://www.acius.org    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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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美国移民项目五花八门,种类繁多,许多项目不仅需要排期等待,配额也非常有限。

被美国移民局视为VIP的优先类的移民项目EB1A“杰出人才”移民,审批时间短,费用低,直接获得永久绿卡,是美国移民第一优先级别。

然而,很多人都将它拒之门外,认为“美国杰出人才”高不可攀。

事实上,美国移民局并没有对申请此类移民的人有什么硬性规定,是自己给自己先定了“不杰出,不人才”的定义!“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身怀绝技,都能称得上是“杰出人才”。

从误区中走出来,原来那个“不杰出,不人才”的自己,竟然成了美国杰出人才!

误区一:

只有像诺贝尔奖(Nobel Prize)这种世界知名奖项得主,才可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实际:

奖项的知名度不是绝对,许多重要奖项也不是举世皆知,只要申请人能证明所得奖项是该专业领域中重要奖项,且足以证明申请人是该领域金字塔顶端的杰出人才即可。

误区二:

如果没有得过任何奖项

就不能申请杰出人才移民(EB1A)

实际:

得奖与否不是杰出人才认定的唯一标准,可用EB1A申请十项标准为准备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文件。

误区三:

移民法规十项标准都必须符合

才能申请杰出人士移民(EB1A)

实际:

申请人不需“十项全能”,移民法规规定只要十项标准中符合三项以上即可申请,选择适用自己以及优势 突出的方案申请。

误区四:

十项标准中各项都必须缴交相关文件

才能申请杰出人士移民(EB1A)

实际:

不需要以凑数方式交齐十项标准的证明文件,只需选择其中适用的标准,过多品质不佳、分散注意力的证明文件反而不利于申请。

误区五:

由雇主提出申请

才有机会通过杰出人才移民(EB1-A)审查

实际:

杰出人士移民(EB1-A)不需要“雇主申请”。

误区六:

没有拿到美国工作offer

不易申请通过杰出人才移民(EB1A)审查

实际:

杰出人士移民(EB1A)不需要“工作offer”。

误区七:

在美国境外申请杰出人才移民(EB1A)

将使困难度大增

实际:

美国移民局(USCIS)审核重点在于申请人是否为优秀人才,跟居住地、境内申请或是境外申请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