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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选择离岸公司注册地,看此文就够了

2019/02/18    来源:http://www.acius.org    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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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选择离岸属地,不仅是在合理节税、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资本运作、遗产安排、海外上市等方面的应用,还涉及到公司的高层决策,跨法律、银行、商务等多方面事务,因此在注册离岸公司前需好好的规划一番。

在离岸中心注册的商业组织是不在当地进行经营的,同时在登记、监管、信息披漏、税务、管理和国际义务等方面享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政策,这样的商业组织通常被称为离岸公司。离岸公司不仅限于公司(有限、无限、控股、免除、国际商业公司、股份、公众公司等),还包括信托基金和合伙企业等形式。

世界著名的离岸管辖区有许多是前英属殖民地,例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安圭拉群岛等,这些地区在很大基础上保留了英国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

以下是一般常用的离岸属地:

香港(HK)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开曼(CAYMAN)

英国(UK)

新加坡(SINGAPORE)

◆ 德拉瓦(DELAWARE)

◆ 内华达(NEVADA)

◆ 加州(CALIFORNIA)

◆ 安圭拉(ANGUILLA)

◆ 塞舌尔(SEYCHELLES)

萨摩亚(SAMOA)

百慕大(BERMUDA)

马绍尔(MARSHALL)

◆ 伯利兹 (BELIZE)

◆ 巴哈马(BAHAMAS)

◆ 泽西岛(JERSEY ISLAND)

澳大利亚(AUSTRALIA)

常用的离岸属地的分类:

直接税免征型

有些国家(地区)一般没有和第三国(地区)签署避免双重课税协定,从而而直接免征所有直接税。也就是个人和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遗产继承税和财产赠予税等,例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巴哈马、开曼群岛,塞舌尔,萨摩亚,安圭拉等。

双边税务协定免税型

有些国家(地区)和众多的第三国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若以这些属地为母公司向协议国进行的投资,资本利得税可以免税或低税的方式回流到母公司,例如塞舌尔、香港都属于此类型。

自由优惠型

有些国家(地区)并非免征所得税和其他赋税,但它们可能属于双边税务型,同时金融政策十分的自由,税率也会相当的优惠,并且允许居民进行资金融通,例如香港、英国、美国特拉华州等。

离岸属地的类型一直处于全球金融环境的动态变化之中,而且它们之间又是互相交织与借鉴,所以在注册离岸公司前,应该提前做好功课,或者通过专业人士的指导和的实践来做好这一规划工作,并从中获取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