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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版权相当于商标全类保护?还需看情况说

2019/08/01    来源:http://www.acius.org    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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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发现,部分申请人对著作权(即版权)的保护存在一些误解,认为只要版权在手,就可以无条件地无效掉任意一个模仿你的近似商标。

但其实,并不全是这样的。今天,带大家再次讨论一下版权对商标的保护作用。

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

其保护的是著作权人在文学、艺术、科技领域具有独创性的智力创作成果。

简单点说就是:作品登记版权就是为了确定权利归属。著作权是在作品完成时就自动产生的,并不需要特别的程序。

但要证明自己就是某个作品的原创作者在法律实务中往往非常困难,因此版权登记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商标logo的设计者和所有人很可能不是同一个人,如果Logo作为委托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有两种情况,约定归委托人所有,或者没有约定,就归设计者所有;而商标只属于商标权人所有。

登记版权相当于商标全类保护?还需看情况说

许多申请人会有疑问,商标注册后已经有商标法保护了,还需要去做一次版权登记保护吗?

登记版权很有必要!但并不是所有商标都能申请版权。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中关于在先权利的规定中,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通常,商标纠纷中权利人在主张商标权的同时还主张商标标识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美术作品,从而使自己的商标获得更为全面的保护。

但是,如果是单纯的文字商标,没有设计过的,是不能申请著作权保护的。只有经过设计过的汉字、图形或者LOGO才可以。

什么情况下,版权对商标能起到保护作用?

版权登记并不意味着你的商标就能够在45类里被完全保护起来了。

分两种情况来说:

1、版权登记保护作品的创意,也就是说在商标作品进行版权登记的情况下,如果某个商标的创意和设计风格极力“模仿”你的商标,这种情况可以从原创的角度驳回商标申请,无论该模仿的商标是第几类商标。

2、但是,如果某个商标与你的商标名称相同,但是创意和设计风格却大不相同,并不会引起混淆,并且在你没有申请商标保护的类别上进行注册。这种情况下版权并不能对抗他人的商标申请。

由此看来,要在特定类别上保护商标的专有权还是要尽早在相应类别上进行商标注册,要保护品牌商标设计的独特性(防止商标LOGO的设计风格被模仿),则需要登记版权。

二者在保护商标和品牌LOGO设计上各自发挥着各自的优势,不可相互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