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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以色列商标」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以色列商标
2019/11/29 来源:http://www.acius.org 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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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以色列
一、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以色列是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家,可以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其申请。
按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规定,协定缔约方和纯议定书缔约方组成马德里联盟。
二、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所需材料和信息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需要包括但可能不限于如下材料和信息:
(1)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及其英文译文;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等;
(4)国内受理通知复印件。
三、马德里注册程序
(1)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提交:
按照原属国商标局(对大陆和台湾的申请人来说,原属国商标局即为中国商标局)以及 WIPO(国际局)要求的格式制作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所需的申请文件,由申请人签署。
(2)原属国商标局形式审查:
向原属国商标局(即中国商标局)提交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中国商标局对申请人资格、申请书式、申请指定国、申请商标与基础注册/基础受理商标的信息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自提交日起算两个月内将申请文件转交至 WIPO(国际局)。
(3)WIPO(国际局)审核:
WIPO(国际局)会对指定保护商品等作进一步审查,并同时对申请费用进行核算。
审查合格、费用核算无误后将下发国际注册证书(国际注册证书并不代表该国际注册申请在各指定国家已审核通过)。
与此同时 WIPO 将申请人的国际注册申请通知至各指定国家的商标审查机构进行实体审查。
各指定国的审查期限为自收到 WIPO 的注册申请通知后 12 至 18 个月完成。
(4)国家阶段审核:
指定国的国家阶段审查如未发现驳回理由,申请商标予以公告/注册,由指定国的商标审查机构下发核准保护通知或注册证书。
如发现存在驳回理由,将下发临时驳回通知,对于各指定国的临时驳回通知,需通过各指定国本土的代理机构提交答复意见。
注意:马德里申请指定以色列时,不能同时指定叙利亚,否则叙利亚会因政治原因下发驳回,且此驳回无法答复,申请自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