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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在加拿大被抢注的风险将增加
2019/04/02 来源:http://www.acius.org 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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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8日,加拿大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递交了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尼斯协定和新加坡条约的确认文书。标志着加拿大正式成为继萨摩亚之后加入马德里体系的第104个成员国。
自2019年6月17日起,中国申请人即可提交一份申请,通过马德里直接指定加拿大的方式直接在加拿大获得商标保护。并且由于加拿大同时加入了尼斯协定,此后在加拿大申请的商品项目将按照尼斯分类表来进行确认,更加方便了申请人商标在各个国家地区的一致性。通过马德里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申请人的费用负担,对中国申请人来说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申请方式。

此外,如在之前曾介绍,加拿大国内商标制度的改革也将在2019年6月17日同时生效实行。届时不仅商标有效期将从15年缩减到10年,商标的申请费用也会大幅增加。在新法案框架下,加拿大的商标申请制度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其中的主要亮点为:
扩大商标范围
变更前
商标定义:文字、图形、字母、声音等其组合
变更后
商标定义:文字、图形、字母、声音、姓名、数字、颜色、三维标志、全息图、动态图、商品包装模式、气味等及其组合
商品及服务采用尼斯分类
变更前
不适用尼斯分类
变更后
适用尼斯分类
影响:按类收取规费,商标申请阶段规费增加,总体规费增加
商标使用信息披露及使用声明
变更前
以“已经使用”为申请基础;需提供最早使用的日期;
以“意向使用”为申请基础;正式注册前需提交使用宣誓
变更后
申请及注册阶段均无需提交商标使用信息及声明。
影响:注册门槛降低,可能引发商标抢注行为
注册证有效期
变更前
有效期:15年
变更后
有效期:10年
影响:在新法生效前已注册的商标,需在之后第一次续展时,将商品项目按照尼斯分类体系重新划分,并按照类别缴费续展,续展后有效期为10年
商标显著性审查
变更前
一般仅对是否有在先近似商标、是否会引起混淆误认进行审核,对商标本身是否具有显著性的审查受到限制
变更后
对商标显著性将进行审查。
影响:可能导致该国深情的审查意见增多
分案申请
变更前
无分案申请
审查过程中,即使只有极少部分的商品/服务项目遇到阻碍,也会影响到整件商标获得注册
变更后
可提交分案申请
影响:对部分驳回的商标可进行分案,分案后未被驳回的部分可先行进入注册程序。分案申请的策略同样可以运用于解决其他争议程序,比如异议
马德里体系
变更前
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
不能通过马德里商标注册体系申请注册国际商标
变更后
加入了马德里议定书
可以采用马德里商标注册体系申请注册国际商标
以上变化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申请人在加拿大申请注册商标的手续,但由于在申请时不再要求实际使用,商标在加拿大被抢注的风险也将大大增加。因此,建议有在加拿大申请注册商标需求的企业,尽早向加拿大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使自身品牌在境外市场能够得以充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