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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的十大误区(三)

2020/09/14    来源:http://www.acius.org    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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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获得了专利证书等于有效的专利权,即使获得了也不代表真正拥有专利权,这一点很多人容易忽略,由于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该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也就是说能获得证书。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专利就可能会被无效,失去专利权。即便是发明专利,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它进行过实质审查,但谁也不能保证发明专利审查部门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也存在被无效的风险,因此,获得了专利证书,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

申请专利的十大误区(三)

  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此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因此获得了专利证书也不能高枕无忧,特别是在后续还需要注意缴纳年费,维持有效,专利不同于商标,每年需要缴纳年费,如果错过了期限,就会导致专利失效。

  7、技术交底书材料提供不足或自行申请导致材料被公开但无法授权,一些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导致代理人无法撰写出合适的专利申请文本,有些申请人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害怕更多的材料泄密,这就是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

  他们一味要求保密,却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基本上要被驳回,还有一种情况一些申请人为了节约成本,自己撰写申请专利,提交专利申请,但因为专利撰写申请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在撰写材料存在不足,会出现多种缺陷,这种材料提交上去后,审查员会以多种形式或者实质审查予以驳回,特别是发明专利已经被公开当再一次撰写提交的时候,就会因为以前公开过或者申请过,失去在先原则没有了新颖性,也无法进行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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